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
锡国土(工)2013-70XDG(HS)-2010-61号A地块 惠山区恒通路南侧、陆戴路西侧 9002.60平方米
锡国土(工)2013-71 XDG(HS)-2011-31号B地块 惠山区人民路北侧、陆通路西侧 12858.80平方米
锡国土(工)2013-72 XDG(HS)-2013-2号A地块 惠山区阳山镇陆通路西侧、龙胜异型钢管北侧 8674.70平方米
锡国土(工)2013-73 XDG(HS)-2013-2号B地块 惠山区阳山镇陆通路西侧、龙胜异型钢管北侧 17536.40平方米
锡国土(工)2013-74 XDG(HS)-2013-14号地块 惠山区惠山新城畅惠路北侧、纵二路东侧 67331.20平方米
锡国土(工)2013-75 XDGG(XQ)-2013-8号地块 无锡市新区硕放华友中路东侧、华友二路北侧 39161.80 平方米
惠山区五块全为工业用地,新区一块为仓储物流用地
一、相关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各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无锡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中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及定金以外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二)由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2日,登陆无锡国土资源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2日17时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09时00分至2013年7月25日10时0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由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资格。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七、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一、相关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各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无锡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中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及定金以外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二)由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2日,登陆无锡国土资源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2日17时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09时00分至2013年7月25日10时0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由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资格。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七、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2022-11-0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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