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极不平凡的一年,从年初的疫情调整到年末的调控加紧,无锡楼市波诡云谲、风起云涌。
回顾2020,无锡楼市政策层面有哪些大动作?
2月12日——锡“十七条”
2月12日晚,无锡率先出台十七条新政,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
新政内容详实,从纳税、银行信贷、监管资金、预售申请、土地出让、复工、房产交易、减租、工程进度、疫情损失等多个领域进行全方位保障。
在之后出台的830新政中,无锡宣布停止执行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方面的纾困政策。
2月12日——成品房监管新政
新房的装修标准不透明,装修材料严重“缩水”,交付后货不对板,“精装”变“惊装”——这些困扰无锡买房人多年的问题终于有了解决方案。2月12日,市住建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
《通知》重点:
1,成品住房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同步设计审图监管;
2,装修用材不得模糊性表述;
3,样板间自业主收房起六个月后方可撤除,达不到样板房标准无条件整改;
4,未按约定完成成品住房建设的不予竣工验收。
4月10日——落户新政
4月10日,无锡推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从无锡高质量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现实需求出发,制定了有关毕业生落户、安居、应聘、出行及企业招聘等八方面的硬核举措。
划重点: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专在无锡就业并缴纳社保,即可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本措施自发布之日(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
5月15日——梁溪区成品房监管
梁溪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梁溪区成品住房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0年6月1日起在梁溪区范围对新建成品住房工程实施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这也是对不久前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进一步细化,困扰无锡买房人多年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此次梁溪区通过《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样板房的装修标准、施工质量和验收主体。将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作为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前置,确保开发企业将《通知》落实到位。
《通知》首次提出,样板房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材料设备表及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装饰装修施工。
8月5日——土拍新规
8月5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出3宗宅地,土拍规则有所变化:所有地块不分区域最高楼面价全部限制在18000元/㎡,而且竞拍规则也进一步“升级”,首提“报建人才房”。这也是无锡首次尝试最高限价触顶后“竞人才房面积”。
8月22日——共有产权保障房新政
8月22日,无锡发布《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相关解读重点:
一、《暂行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政府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份共有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份额按照保障对象和政府各占50%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有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政府制定的单位代为持有。
二、《暂行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一室户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二室户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的变化,《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中,可少量配置建筑面积9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户,仅向有不同性别子女且子女均大于8周岁(含8周岁)的申请家庭供应。
三、《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请家庭,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年满35周岁。
2.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了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3种情形:
1.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经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
2.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
3.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
四、《暂行办法》规定,取得购买资格后,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并且应当按照核准时序的先后进行轮候;
五、《暂行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5年期的封闭管理,并按照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时间节点;
六、《暂行办法》规定,按照“谁使用、谁缴纳”原则,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由购房家庭全部承担。
8月30日——楼市调控新政
8月30日,无锡楼市新政出台!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日起正式施行!
无锡830新政划重点:
1、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2、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3、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4、全面落实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探索合同备案价、贷款核定价、纳税申报价“三价合一”的核查机制。
5、土拍热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
10月14日——土拍新规
除了继续延续“最高限价”红线及“竞人才房”政策之外,也首次增设了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这一“附加条件”。这是考验开发企业实力和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另外在此次地块出让文件中,还明确了容积率调整,根据核算补缴出让金,超过一年则按申请时点评估,择高补缴。
10月15日——公积金新政
10月15日,无锡公积金出台新政!
划重点:二套房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即原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5年及以下2.75%(基准),贷款5年以上利率3.25%(基准)变为——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5年及以下3.025%,贷款5年以上利率3.575%。
12月10日——土拍新规
无锡在终止5宗涉宅地块出让之后,再度推出土拍新规:针对12月17日即将公开竞拍的3幅地块,将按照“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挂牌出让,并要求“触顶”最高限价后竞“人才房”。
“限房价、竞地价”是指地块公告时已限定了房屋销售价格,竞买者在土地出让起始价基础上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当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进入竞争报建人才房建筑面积阶段,且人才房不计入房屋建造成本。
12月15日——落户全面放开
12月15日,无锡市公安局召开户籍政策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无锡市落户新政,《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于2020年12月8日起正式印发实施。
重点:
一是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下同)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础的户口迁移制度;
二是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敞开学历型、技能型人才的落户大门。相关人员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即可申请落户。
三是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相关人员在锡拥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即可申请落户。
四是调整放宽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的落户条件,吸引更多劳动者来锡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相关人员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即可申请落户。
五是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在户籍管理政策层面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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