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我发了一篇博文,谈到我对“京七条”的看法,指出“京七条”效果待定,但是很多网友对此表示疑问,因为网络上大量关于“京七条”的文章都看好“京七条”的效果,甚至有网文提出“京七条”的出台是利剑出鞘,更有网友评论我的博文是一派胡言,当然这些网友肯定没有关注的我的博客,没有浏览过我之前的文章才出此谬论,在此,本人有必要仔细一下了。
其实本人一直认为调控的政策无可置疑,1998年房改之后,从2005年开始了对房价调控的漫漫长路,虽然房价是越调越涨,但是这不是政策的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我认为最能够出效果的一个政策应该是2006年的7090政策,即200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新批、新开工的商品房,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业内称其为“7090”规定。这个政策如果能够真正的执行下去,房价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当然这个政策应该根据南北方的差异再细化一下,也就是细化一下90平米的标准,因为南北方关于采暖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南北方房屋的使用率不一样,所以北方的90平米略小一些,记得当年网上出过一个类似的文件,但只出了一天就消失了,其实我说90平米的意思只是要表达这个标准要正好符合社会金字塔塔腰那一部分人的需求,也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的需求,真正的和谐社会的坚强支撑们的需求,这个面积要正好满足一家三口的居住。那么其他会有两种人,一种人是穷人,那交给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一种是富人,那交给剩下的30%。当然一定要严格限制开发商的各种小动作,如上下拼,左右拼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如果都按照要求做成70�平米的户型,那直接会导致产品严重的同质化,而不像现在的情况,什么样的产品都有,开发商可以进行差异化选择。产品同质化的结果就是要提高质量,提高服务,但当开发商都达到一定程度后,只能在价格上做文章了。所以从长久时间来看,7090政策应该对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有效,但可惜的是执行了没多久就被放在一边了。这次提出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政策、高端有控制”的调控思路其实和7090政策的主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另外一个政策就是2010年的“国五条”即《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首次提出的建立考核问责机制,通知中明确指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但是3年多过去了,房价已经涨成这个样子了,也没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被问责了。
再说说关于网上热捧的7万套的问题,如果7万套能够落实,确实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真的能够落实吗?还记得保障房的情况吗,前两年说2011到2012年每年建1000万套保障房,后来说整个十二五期间建3600万套,但根本没有办法实现。后来又改成开工1000万套,但也实现不了,标准又降低,现在每年能竣工500万套就很好了,且这里面存在很大水分,比如很多地方政府把机关单位的集资建房算作保障房等,所以现在的保障房的情况是此房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人有。
再说一下限房价竞地价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在10月11日的博文里已经明确阐述其问题所在了,在这里就不重复了。
所以,基于上述的问题,我对“京七条”的评价是效果待定已经非常不错了,这还是看在新一届政府刚刚换届的前提下,要不然可能我就直接看衰“京七条”了。
2022-11-0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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