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将进行今年第十二次公开土地出让。本次共出让4宗地块,出让总面积达253.08亩,编号分别为2015-31、32、33、34。其中,两宗位于仓山区,另外两宗分别位于鼓楼区和晋安区。
公告显示,2015-31号地块为商服用地,位于晋安区北环中路以北,晋安河东侧,是原省电力公司茶园路地块,土地面积82.52亩,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7.71亿元。公告要求该地块内应独立配建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电力设施实验大厅(高度不低于30米),由国有电网企业按照8364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另外,该地块项目建成后仅限自有,不得销售。
2015-32号地块为商服用地,分为西地块(23.25亩)和东地块(47.8亩),位于仓山区福泉高速路北侧,是原秀宅收费站地块,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4.85亿元。公告要求该地块须提供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和300个标准停车位,并由市政府指定单位进行回购,办公用房回购价5577元/平方米,停车位回购价13.88万元/个。
2015-33号永安街旧屋区改造地块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住宅用地,位于鼓楼区永安街北侧,温泉路以西,面积约合12.95亩,规划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8500平方米且不超过92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且不超过4000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建筑面积,起始价3亿元。
据了解,33号地块曾于今年5月推出,但遭遇流拍。这次再度挂牌,其出让条件也有所改变。原来须提供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万平方米,商业0.2万平方米)用于回购,此次调整为须提供住宅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6个地下车位。住宅回购价也由原来的3000元/平方米调整为8467元/平方米,车位回购价定为30万元/个。
另外,2015-34号地块为住宅用地,位于仓山区南二环西侧,建新南路北侧,是原建平新苑地块,面积86.56亩,起始价11.23亿元。公告要求该地块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价为7186元/平方米,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房部分全非毛坯比例应达60%以上。
此次出让的4宗土地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10时,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下午4时。若宗地2015-31、32号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个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而宗地2015-33、34号则取消出让。
据了解,福州在9月15日挂牌的鼓楼、仓山两改造地块,起拍总价近39亿元,将于今日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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