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1号线开通在即,昨从市交通局获悉,由交通部门组织起草的《无锡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无锡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预计将在6月正式出台。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是在借鉴省内外轨道交通运营规定的基础上,参照交通运输部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这两个新国标,以及《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而形成的。无锡因此成为省内首个参照新国标制定轨道交通服务规范的城市。
每次乘车时限为2小时,超时按全程票价计算车费
《乘客守则》在票务管理、携带物品、文明乘车、安全运营方面均有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乘客时限进行了约束:乘客每次乘车时限为120分钟,以进入进站闸机起计时。超过120分钟的,按照全程票价计算车费,但因轨道交通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等原因的超时除外。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在票价优惠政策上,对于儿童、老人、盲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离休干部等免费乘车标准,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将随物价部门核定的地铁票价一同公布。
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乘客守则》中对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也有细致规范: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总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列车拥挤时,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强行上车。
此外,乘客应当配合运营单位对其携带物品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运营单位对可疑物品的开包检查工作。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枪械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公安机关发布的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上规定的物品;携带畜禽、宠物等动物进站、乘车,残疾人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助残犬除外;自行车(符合行李标准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充气气球等物品以及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的其他物品;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
禁止吸烟、乞讨,车站付费区和列车内饮食等行为
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内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被禁止,包括乘客在轨道交通范围内禁止:堆放杂物、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兜售商品或者派发印刷品;吸烟、乞讨、卖艺、追逐打闹、躺卧或踩踏坐椅等行为;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饮食等。
还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如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轮滑、滑板、独轮车等,禁止在轨道交通范围内使用明火等也将被明令禁止。
运营全天不少于15小时,班次间隔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运营服务规范》在行车组织、车站服务、列车服务、设施设备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监督等方面对运营企业做出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运营单位线路全天运营时间一般不少于15小时,线路始发站的首班发车时间一般不迟于6:30,末班发车时间一般不早于21:30。列车运行班次间隔一般不超过10分钟,晚8时后,客流低峰时段班次间隔不超过15分钟。当列车客室内温度超过26℃或低于12℃时,应开启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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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运管处了解到,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将通过法制部门备案,进行廉洁性评估等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市民参见市交通局官方网站,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有两种方式:
一是信件。通信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8号楼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信封上请注明“乘客守则及运营服务规范意见征集”字样);
二是电子邮件。电子邮箱:zcfgc@live.com
2022-10-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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